找回密码
 加入华同
搜索
黄金广告位联系EMAIL:[email protected] 黄金广告[email protected]
查看: 679|回复: 2

陈冠希加拿大出庭作证 全程费用超20万(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2-25 11: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加拿大当地时间昨天10点,陈冠希出席了“艳照门”案件在温哥华卑诗最高法院举行的取证会,这是他首次出庭作证。陈冠希在法庭上陈述了电脑丢失及修理的情况。据当地律师介绍,此次陈冠希加拿大出庭的耗费十分惊人,包含场租、安保费用及香港法官、律师等人的旅费、食宿等费用,总计可能超过20万元人民币。 : K" T# B5 @9 b. w7 O

" G$ p9 P- }$ [; x. Q2 S" k8 k8 z
# \! V+ F  W( T# B) a% B) U媒体追拍 粉丝声援
7 Q: _5 c+ {' _6 @8 y& r' u) ?3 L6 i$ W- k8 u
5 O! ?4 P$ v+ R) ]  `7 b5 _
此次取证,除了吸引香港媒体前来温哥华采访外,多家加拿大主流媒体也都到场,30多位记者到场抢拍,在采访中曾经发生摩擦,还有摄影师被推倒在地。此外还有一位男影迷上午9点就等在法院门口,手持陈冠希的巨型画像海报,以示声援。上午10点,一袭黑衣的陈冠希在多位彪形保镖的簇拥下出现,当他从车中钻出时,立刻被大批记者包围,但面无表情的陈冠希没有回答任何问题,径直走进法庭。
# M; I) N% A2 ]+ R) L' h+ O! K1 R5 |5 Z+ m% h3 ^$ m

9 \# z+ }4 O0 j1 l- O3 M/ F取证会由一名当地法官和一名香港法官一起主持,两人并排坐在主审法官席上,整个过程采用的是香港法律程序。取证会上半场从10点20分一直进行到12点10分左右休庭,由检控官先向陈冠希提问,他还向法庭提交了一台陈冠希曾经使用的苹果牌手提电脑、三本由2001到2006年所拍摄女星照片相册的复印件等证物。下午两点到3点半则是由该案的辩方律师向陈冠希发问。控辩双方主要是围绕陈冠希的电脑使用及维修,照片的拍摄时间、贮存方式、女主角身份等展开提问。
# B8 v. [! ?2 ^0 b. |1 m% Q; G( u+ [* i" z6 n  }! q& @( M

+ L' s& |+ j+ B" D私人照片 没想流传
( c/ {2 h3 ^4 ~" r! q8 c
) {5 Z3 V+ W. s" \5 p$ b+ X  C) f4 F4 [6 p  q
陈冠希陈述说,从2003年至2006年,前后从一家电脑公司买了4部电脑,每次送电脑去维修都小心翼翼,自己或助手在店内监看维修过程,只有一次将电脑留在店内过夜。他的电脑只有他在使用,而且有密码保护。2006年12月搬家时陈冠希发现其中一部手提电脑不见了,这部电脑中曾储存了部分照片,不过都已删除。此外在将手提电脑送修前,也做了删除工作,本以为很安全,“我当时以为把文件删除到回收站,就意味着文件已经删除了,不知道还可以将已被删除的资料重新找出来。”
9 s' e2 U2 K+ ^$ u+ K" N* ?: ^2 |! a, u  e7 [# d2 ]6 u7 m) ]
, r4 ~1 s, P5 H% p" R6 H* q2 D
陈冠希承认在网上流传的1300多张照片中,有40多张照片是女友所拍,通过光碟存入他的电脑中。这些照片是在“没有强迫、经过两个成年人同意”的情况下拍摄的,是非常私人的,没有给第三者看过,照片中的女主角们也只看过自己的照片。他还表示如果有第三者知道,这些从2001年就开始拍摄的照片不可能到2008年才被广泛流传。在取证会上,陈冠希还曾数度向法官和律师表示,为了不让照片中的女子们再度受到伤害,他不会回答任何有关她们的问题,更不会说出他和她们的亲密关系。不过在被告律师的质问下,法官要求陈冠希一定要做出回答,因此他首度亲口证实4名照片中的女子分别为张柏芝、阿娇、陈文媛和颜思颖。 ) Y% w: |0 b5 \$ C5 L

, i9 x% L1 m% e! `7 L* `% [' P9 u3 @. R# P1 }  z( W  v
怕被暗杀 不敢返港
+ F. a8 e2 q+ U1 D# i8 o
5 P5 b; s  _! d3 [
0 ~+ D* [$ A0 w: r7 U' N4 W  X! ?去年2月,24岁的前电脑店职员史可隽被捕,警方指控他私自下载1300张裸照,将他落案起诉。去年4月案件再次开庭,史可隽又被加控两项罪名。案件原本延后到同年10月再审,控方要求传唤包括陈冠希在内的12名证人,但陈冠希拒绝返港,官司才延宕至今。香港媒体还透露,陈冠希是因担心被暗杀才拒绝回港出庭的,于是法院最终配合他到加拿大温哥华的法院开庭取证。
4 Q- u, L4 t3 k5 W) a* H, w% O. g6 ?
8 {1 E0 T5 V' q) b* Z
这次取证会是由香港当局安排了主审该案的香港法官、两位检控官、辩方的两位律师,以及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的两位警官专程从香港前来参与听证,并租用了卑诗最高法院法庭进行。据悉,这次取证原计划要费时3至5天,不过因为控辩双方没有更多问题,所有取证昨天已基本结束。北京时间今天陈冠希将会再次出庭,核实及签署有关证词,作为4月6日在香港开庭审讯的证供,据称辩方律师还要求该案涉及的女主角出庭作证。 6 G4 |" M* ^8 `7 ^" [+ m

" ]& h0 G* w: M! x% E2 M: D6 ^  _) c
加国出庭 费用惊人 % L* y! I& [( Y- [$ v- B
% Z% D( c1 N0 W& \4 I

+ W# |1 v; p6 C' B; Q, {据温哥华当地律师透露,温哥华法院出借场地用于审理一宗香港案件的做法相当罕见。此次审理由香港政府向温哥华方面租用法庭场地,场租费用约2700元至5400元人民币,现场负责安全工作的保安人员,每天费用2.7万至5.4万元人民币,还要包含为此案专程飞赴当地的香港律师团及法官的旅费、住宿饮食等庞大费用。此次庭审耗时预计3至5天,预计总费用超过20万元人民币
发表于 2009-9-2 16: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冠希哥有的是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3 01: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什么样的职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规范,尊重他人隐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华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同志

GMT+8, 2024-12-29 04:52 , Processed in 0.119113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