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感觉是我的网友,家园里的朋友;毛毛是我。家园里的名字。3 H" d2 i' @5 u
他很幸福,把自己的感受告诉了自己心爱的人,我不敢。虽然我知道他也喜欢过我,至少喜欢和我睡觉。或者叫不排斥我的身体。我很喜欢他的身体,皮肤很好,肉和骨骼有机的排布在我眼前的胴体上,摸起来很轻柔。7 v P' f+ d- x' f' b! I
我们睡过十四次。用迷信的说法,就是要死。刚开始他什么都不懂,激动得把床弄的很响,我告诉他慢慢来,轻一点,别着急——那之前,我们互相并不知道自己对对方的身体感兴趣。那以后,他比我主动。每次他都是自愿的、高兴的、乐意的。一年。之后,他冷了很多,我却被他拉住,舍不得分开。还好,他没有反抗。我们换了个角色。一年。最后,他有了家庭。最后两次,在他的床上,他拒绝了我。# t& v' q9 N8 B0 R# [2 Z
写这个的时候,他就在我前面。但他不知道,不知道我在写;不知道我喜欢他。不知道我爱过他。——其实我也不知道,不知道为什么会写这个,不知道他是否爱过我,甚至不知道他是否喜欢过我。, x1 k& G# ^# v$ S
所以,感觉很幸福,至少有人知道他的牵挂。而我呢?什么都没有——除了记忆。不完整的记忆。只能用笔和纸写下来的,只剩了一半了爱与性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