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华同
搜索
黄金广告位联系EMAIL:[email protected] 黄金广告[email protected]
查看: 1764|回复: 7

性是不是维系同性爱情的根本纽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8-10 01: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很多人都认为,同性情侣之间只有性没有爱。事实也的确如此,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同性爱者,他们的关系始终都是靠性来维系的。当然,这是很可怕的情况,这样的爱情不会长久,很快就会走向崩溃的边缘。   
: G- J; A( X) W' O   其实,有好多同性爱者的本意也不是仅仅维持一种性爱的关系,事实上他们也想轰轰烈烈的爱一场,但是他们没有这个能力。因为种种阻力阻碍着他们爱的脚步。阻力来自各个方面,距离因素是其中一个方面。事实上,有更多同性爱人并不是异地恋,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仍然只是“谈性”而不是“谈爱”,这就不能只怪怪外部因素了,我觉得这就要从自身找问题的所在,才能解决根本问题。   " l3 ^& A; ?6 {
  同性爱者中,多有0和1之分。大部分0号对自己深爱的1号有近乎疯狂的依赖与迷恋,所以更多的问题其实出在1号身上。也许并不是所有的1号都有大男人主义,但我相信所有同性情侣当中的1号都绝对不会像0号那么感情细腻。他们总是会想,两个人在一起,哪需要什么浪漫,哪需要什么情调呢?   6 T1 ^6 L4 q3 x6 |5 ?0 d2 p/ ~  e# o% W
   我也清楚的知道,这样的错误想法会对0号造成无形的伤害,因为他们更需要这些情感的依托,而非身体的交欢;他们需要的是浪漫、情调而非言语的海誓山盟和身体的翻云覆雨。   * _. z- Y: E7 _/ O1 B1 v; @" B: K
   我这里所说的“浪漫”、“情调”不是狭隘的指“送玫瑰”、“送钻戒”之类的,男人不需要这些!!!我说的其实是一种态度上的“浪漫”与“情调”,呵护你的爱人、心疼你的爱人。也许你在床上威武无比,但是并不是意味着你在生活中也要像个帝王一样对你的爱人呼来唤去。失去他以后,我才懂得,作为一个男同性爱者,切记不要在两人没有出现任何争执或者不和的时候对对方态度冷淡。但是并不是说0号就没有责任,有时候0的依赖要适度,不要让1号感到太大的压力。   7 U8 X4 H: U- T5 S# q4 Q8 D, A
   感情的经营及呵护是很重要的,同性爱者的爱情更应如此。两个男人在一起,除了做爱,其实还有更多更好的促进感情融洽的方式。同性爱不只谈“性”,更要谈“爱”。性和爱本是一体不可分割的,很多同志的爱情悲剧,就在于把性与爱孤立处理,未能协调性与爱的关系,这是同志爱情没有结局的重要根源之一.
发表于 2007-8-10 07: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欣赏你的看法.人与人的交往一定要有情感基础,如果只谈"性",那就是见面就上床,完事就走人,把人当成了泄欲的工具,"人尽可夫",那有什么意思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4 22:5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的看法,有时候心灵的交融比肉体上的爱欲更加的能够促进彼此的关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5 00: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 的看法性,爱本是一体不可分割的,很多同志的爱情悲剧,就在于把性与爱孤立处理,未能协调性与爱的关系,这是同志爱情没有结局的重要根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9 17: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性和爱本是一体不可分割的,很多同志的爱情悲剧,就在于把性与爱孤立处理,未能协调性与爱的关系,这是同志爱情没有结局的重要根源之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26 15:5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27 15: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有见解- L2 d5 b" ^5 M, z
9 e9 ^) B5 g; ~: l, R& a
希望1都看过后 能去做到吧·
4 U$ s) F7 v# x: t- o) w, ^5 ]# ]$ J% Y# l
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28 05: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呼。我不得不承认楼主说的很多都在理。我非常的有同感。。。我生理也许不是0 但是心理还真有点偏0 特别是对我钟爱的他 感觉他就没那种浪漫 而且还很反感我有那样的浪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华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同志

GMT+8, 2024-11-18 23:24 , Processed in 0.120558 second(s), 6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