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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中生活就像是一张白纸,直到高中的时候,我才开始在这张白纸的背面涂抹下一些东西,这张纸开始多了一些颜色,变的灵动起来,同时也开始变的不可琢磨,只因为那些色彩的元素是青春的忧伤和敏感。我在这个时候认识了很多的朋友,也包括他,权且称呼他为Q吧。 2 ], V5 M4 l% k&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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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中的时候抑郁自闭。我没有什么好朋友,很少和同学在课后满街的乱逛,陪伴我的是许许多多的小说和木讷的学习生活。所以,我注定了是敏感而卑微的,同许多忧郁而内向的人一样。好在初中的生活是短暂的,我也还没有开始明白我还需要朋友,还需要友情,我在自己的狂想中度过了短暂的三年。这三年,是一片空白。或许是因为单纯的原因吧,我的成绩在这个二流的学校里面到是不错的,三年毕业后很顺利的考上了市里面的重点中学。在那个相对落后的陕南小镇里面,我所就读的那所中学算是颇负盛名的。我也由此被家里寄予了厚望,大学,开始毫不留情的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道门槛。 . X3 S& Y" O. f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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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分到了三班,在这个班级里面,很多的学生都是由这所中学的初中部升上去的。所以对他们来说,这里很多人都是看熟了的老面孔,而于我的情况却是恰恰相反。这里的一切对我而言都是陌生的。包括那些古旧的校舍,那些严肃的老师。好在陌生之中还有几个人陪着我,我初中时候的同学也有几个人分到了这个班,人数虽然不多,有几个熟面孔也还是好的。初来的座位是自己随便乱坐的,我理所当然的和我初中的时候一个关系还算是不错的同学坐到了一起。他是那种唧唧喳喳的人,也是有名了的包打听。第一节课他就开始主动的向我介绍起这个班上他所认识的一些人了。在这个以学业为重的学校里还能说些什么呢?所有的一切自然还是以学习为主了。那些学习成绩优秀的人永远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他向我介绍的两个人就是这种人。他指着坐在我们前排的一个胖乎乎的男孩说这就是某某,他中考的时候虽然已经确定被保送了但是还是参加了考试,并且拿到了全市的第一名。又指着坐在右边角落里面的一个看起来仍然胖乎乎的男孩儿说这就是Q,他是我们班的班长,也是保送生,虽然没有那个厉害,但是也差不了多少。我就着他的手势看到了这两个人。两个人都是极为普通的人,没有给我留下什么特别的印象。Q虽然仍是一样的胖,不过身高稍微高点,所以看起来胖的到不是很明显,相反倒有点魁梧的模样。平头,眼镜,校服,典型的乖乖学生的打扮。 ) F) j5 @! B2 E
8 v$ |7 A# x" _1 p2 s当了班长的他在班上出头露面的机会自然是不少。自习课管纪律,晨读打考勤,这些都是他的职责。可是谁都知道这些事情都是些出力不讨好的事情。做的多了,和班上同学的关系自然是不怎么好了。于是很多时候就难免出现这些情况:在他回答问题的时候,我们会发疯的嘘他,在他公布通知的时候会故意制造些噪声出来。我都奇怪他为何有这么好的忍耐力,对待这些,他总还是一张笑脸。他是那种自来熟的人,对任何陌生的人也能随便的搭上话,这也是有的时候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地方。和善和热情是他最大的特点。我那个时候对他的感觉和别人没有任何两样。总感觉他就是老师身边的一个情报员,和我们总处于敌对的势头上,所以,那些嘘他的人中也自然有我一个。可以说,我对见他的第一面,没有任何感觉。 6 T) J, g5 ?; Y& L5 b, G/ n6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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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就说了,我一直是个孤独而抑郁的人。我从没有渴求过友情,我从来还不知道人这辈子还需要朋友来陪伴。可是上了高中之后,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从没有像那个时候一样渴望友情。我渴望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和别人一起分享,我更渴望我能和别人一起走到教室外面的阳台上安静的晒太阳,开心的聊天。我需要友情,我需要朋友,我意识到了。很快,一个同样和善的人走进了我的视线。那个时候,我刚调换了座位。我身边不再是熟悉的同学,又出现了一些脸孔不陌生,人却很陌生的人。我的内向让我很少主动开口,好在我的第一个朋友是和善而热情的。他也是那么的普通,没有任何可以说的出的特色,唯一可以描述的怕就是他憨厚的笑容。他的善良,是在所有认识他的人中都有很好的口碑的。我们的交往从借东西开始。那些文具,杂志成了我们交往的桥梁。慢慢的,我们也熟起来了。我也因为有了第一个朋友而变的比以前开朗多了。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很快乐,那种快乐是那么的单纯,那么的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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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1999年,那个时候在我们那个偏远的城市里刚开始流行电脑游戏。我的朋友是对那些玩意极为感兴趣的人。他第一次带我去了电脑游戏厅,然后有了第2次,第N次。我们总是很多人一起去玩。那个时候对于那些东西的热爱是极为疯狂的。爱好的人不止是我们,所以那时仅有的几个游戏厅总是爆满的。谁也想不到,疯狂的我们竟然会冒着冬天的寒风早上六点就跑去占机子。那时通宵的人还未走,所以稍微等等就肯定会有机子的。我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那个时候是因为对电脑的热爱而那么疯狂还是为了和朋友一起分享这种游戏的快乐,总之,以后每个周末的电脑游戏成了我们的必修课。那个时候暴雪公司的《星际争霸》是我们的最爱,几个人约好了,开始大战,那种感觉到确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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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快乐总是短暂的,高一的第一学期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就过去了。面对期末的考试,我们才意识到离高考又近了。这个时候班级也重新进行了选举,因为Q主动辞去了班长的职位。我想他怕是不能再继续忍受这种遭受众议的日子了。Q不再是班长了,有新的人抵了上来,日子还是在继续。年少的时候总是那么的毫不在乎,虽然意识到了高考的压力,名次的下降,可是一旦玩起来还是什么都忘记了。我们的周末还是那么的疯狂。只不过疯狂的人中多了一个人,那就是Q.Q早在初中的时候和我的朋友就是很好的朋友了。卸下重任的他竟然也说早上睡觉好无聊,想和我们一起见识一下让我们聊的不亦乐乎的游戏到底是什么玩意。可是,他却很难每次那么早就爬起来,所以每次都是朋友的电话过去,然后再爬起来,而我们几个就在寒风中骂骂咧咧的等待。好在少年总是容易相处的,以前针对班干部的那些不快,在几次的交往后就慢慢的化解掉了。我们这一拨人都慢慢的互相熟悉起来。 . R# `7 R; `9 {+ f- V
! Q# ]$ ^$ E; W游戏,体育在高中是除了学习之外对我们而言最重要的东西,甚至有的时候会因为这些而放弃了学习。我初中的时候只会打乒乓球。而我的那些朋友们却都是钟爱篮球的。我于是不得不开始改变我的爱好。因为我的身高没有优势,所以以前我是羞于出现在篮球场上的。但是现在有了这么多的熟人,这些我就不再惧怕了,我开始慢慢的接触起篮球。接触自然会了解。这个时候,我开始知道班上哪些人篮球很厉害。我发现身高不算是很高的Q竟然又是其中的一个。他身高只有1米75左右,体重却有快160斤。然而这并不影响他很高的跃起,然后在空中狠狠的把球抱在怀里。他跳起来可以摸到篮环,中距离跳投更是他的拿手好戏。一个背靠人的前转身,一个高难度的后仰跳投,他总是可以那么轻松的把球送进篮筐。 ' a, ]' N" q, q ~ X; V5 y6 u&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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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场上他总是让人感觉最拼命的一个。每一次跳起似乎都用尽了全身的力气。那种态度给人的感觉好像不是在游戏,而是面对一场战斗。我也是在这个时候开始慢慢的对他不自觉的注意起来。 2 ` ]+ I, ]' {: r
1 [$ N# R) U0 O- |又更换了座位,这次他坐到了我的后面,和我的朋友同桌。所以我们更多了一些互相了解的机会。我知道他喜欢漫画,喜欢张信哲的音乐。他总是很开心,但是开心的背后却总是隐藏着些落寞。他很自信,但是自信的背后却总给人些许自卑的感觉。或许是我长久以来喜欢猜想的原因吧,我总是习惯凭借别人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来试着探察这个人的内心世界。需要说明的是,我那个时候还没有什么比较明确的关于同志的观点,我也从没有觉得自己当时是一个同志。不同于一般人的是,我对于那些长的比较漂亮或者气质不错的女孩子仍然会有一种渴望亲近的感觉,但是除此之外,却什么也没有了。我没有仰慕,也没有渴望一亲芳泽。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很正常。我对于Q仍然只是那种偶尔的留意,却没有别的东西存在。 8 ~( C3 O/ y* j( f4 Y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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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热情似火的夏季,校篮球联赛开始了。我们班除了他之外还有几个打的也算不错的同学。在年级里面来说,实力虽然不弱,却也没有到那种有望登顶的地步。那个夏天恐怕给所有的人都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那个时候我已经慢慢的开始对篮球有了很大的兴趣,也开始能看得懂一些门道了,所以场边一大堆观众里面总少不了我的身影。Q无疑是在篮球场上最令人瞩目的一个,他以1米75的身高却常常可以在长人如林的篮板下面抓到一个又一个篮板球。他打比赛极富统治力,从开始运球到把球送进篮筐往往只能让人说一个好字。满场的奔跑,积极的防守,无疑,在这块场地上,他是实质名归的NO.1,所以在后来,班上有人调侃的称他为KING.BALL.我站在场边作为观众的时候,才发现我竟已经开始自觉不自觉的关心起这个人了。从他手持球的那一刻起,到他以一记后仰投篮把球射进篮筐,我的心始终都绷的紧紧的。我现在也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因为他的表现关系到班级荣誉而为他担心还是因为我根本就是关心这个人,关心他的一举一动。我没有更深的去想过。因为我认为你爱一个人总是需要理由的。很多时候,我们说爱是一种感觉,但是这种感觉总是有条件的。你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还不是因为他有吸引你的地方?种种原因的综合构成了爱的感觉。所有的比赛一般都在下午两节课后进行,那个时候太阳还只是稍微的收敛了他热情的笑脸,天气还是那么的热。场上的队员往往是一件背心然后一条短裤。几分钟下来,背心和短裤都变成了湿漉漉的了。Q就是这种打扮。说实话,那个时候的他很土,背心是那种老头穿的那种四条筋,短裤是那种宽宽大大的土布做成的,对篮球运动员最重要的鞋子也被他以15元一双的布运动鞋所代替。他人胖,所以很爱出汗,一会身上就像水浸了一般。中场休息的时候,他走到场边拿水,然后大口大口的喝下去,额头上的汗水和嘴边溢下的纯净水一同流淌下来,喝完后毫不在乎的对着脸一摸,于是整个脸都变成了黑色。接着如常的走进场内,继续着他的表演。谁也没有想到,我们班一路打进了决赛。对阵的班级是一直都被认为是很强的一班。那场比赛很艰难,一个主力后卫因为身体的不适而缺席了比赛。这个弱点在比赛中很快的就暴露出来了,快攻打不进,防守速度明显减慢。开场的优势被对方消耗的所剩无几。场边的很多同学都很焦急,这个时候一位校广播台的女生借用了她的优势。她和几个女生一起冲进广播台,对着扩音器大声的在广播里面向全校的同学讲述我们的鼓励,我们的期望。尖锐的加油声响彻了整个校园。我这个时候的确感到了一种力量在我的身体里面流淌,似乎可以感觉的到是血液的沸腾。很多人都怀念集体,怀念自己的青春年少,说到底,怕也是怀念这种青春的激情吧。青春就是这样,你可以为了她抛洒热血,为了她奋不顾身,这是因为你年少,因为你还有激情,因为你还渴望激情。或许场上的队员和我们一起感应到了这种神奇的力量了吧,我们最终竟然神奇的重新夺回优势,最终战胜了对方,意外登顶。我再度注意到了赛后的他。他白色的背心已经完全的湿透了,也变成了灰黑色,从头发到眼睛都弥漫了一层雾状的东西,汗水无声的流淌下来。他脱下背心,我第一次看到了他半裸的身体。那个时候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因为他的身体不是那种所谓的性感,更不是健壮多肉的。他的肩很宽,从胸膛到腰部是差不多的粗细,胸膛上的肉也稍微的有点松弛,至于小肚子更是不必说了,明显的可以看到软软的肉垂下来。他短裤下方的小腿却是值得自傲的。那双腿是那么的强健。小腿很粗,肌肉绷的紧紧的,跟键很高,小腿上短短的汗毛随着汗水柔顺的贴在腿上。在他伸手脱掉背心的刹那,我看到了他的腋下。他的腋下不像我那个时候还只是些卷曲的微黄的毛发。他的腋毛很黑,很茂盛,充满了整个腋窝。我突然觉得我对那个地方竟然有点艳羡。我艳羡自己为什么没有那么好看的腋窝,为什么没有那种在球场上显现出来的统治力。当然,那时只是单纯的羡慕和莫名的崇拜。甚至连这种感觉都不是那么的明显。我只感觉自己很喜欢他的一些东西,包括他的人,他的力量。很多人都对同性爱有种说不出来的厌恶和排斥,怕也是因为他们不能接受这种对身体的迷恋和崇拜吧。其实对身体的迷恋和崇拜是任何人都有的。同志之所以为同志,也是因为他们那种倒错的性取向。而性是什么?无非是从情感升华而来的一种动物性的行为。但是情感是种很微妙的东西,正如我前面说的,你为什么会喜欢一个人?就是因为他有吸引你的东西。那种东西首先是发自于外的。必定是外表有些东西让你为之倾倒,为之崇拜的。当然,崇拜并不代表喜欢,并不代表爱,以后更多的实际生活的经历才能把那种感觉推至极致,那时候,那种感觉才叫爱,才是一个人一辈子最不能舍弃的东西。同志和任何人一样,都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只不过他们喜欢的东西和别人恰好是相反的,所以,他们总是活在黑夜里。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他来寻找光明。我寻找到了,可光明未必是幸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