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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流雲化雨

小伙遭两男子"轮奸" 因法律空白无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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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00: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在网上已经看过这则新闻了。
& N2 v2 M' M, C: y, K- g* q完全可以以侮辱罪起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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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6 09: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吧。男人强奸男人,无法定罪。我们国家的法还真是这样吗,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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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08: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案件都这样啊,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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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09: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都没人来QJ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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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4: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 目前就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论?3 b5 N0 H  o$ r" `
那如果犯人坚持自己是酒后不理智
# T2 y1 b' g2 M4 k, z并且没有造成巨大伤害 2 I/ l) q6 k; ^. _3 ~: o" m
而且精神伤害的定罪又有如此大的跨度
( s$ C) W4 K2 V6 x7 N9 C5 ~7 s拿岂不是在暗示
9 V! `0 F7 ?8 q  n  cQJ男人的后果不严重0 F- s0 `' b4 u+ B/ n
那不是很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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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5: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以来都对强奸犯的作案细节很迷惑:这些人一边控制受害人,一边还能勃起强奸。。  y8 {3 m' P5 e9 n; G* U8 N3 r
真的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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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15: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例完全是法院故意的。以前有过这样的案例。主犯就被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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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15: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情理啊,就算不是强奸也可以判别的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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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21: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的那件案子不是最有也有定论的吗   虽然是男男之间的被迫性行为  应该可以找到理由定罪的嘛   上下两张皮   怎么定罪不还是人说了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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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22: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D( w1 m$ D5 g  \

1 E8 D$ [1 f! A' j6 k8 O3 z强奸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O( W# w9 R' ^6 h6 E1 ^6 W

6 l  P% d( K8 s/ g抱歉的是 强奸罪只针对妇女 没你男人什么事
" g. T" p$ y4 ^; y7 m1 h1 e& @& M8 X- B+ l$ b
另外 中国从来没鸡奸罪一说  文革时候 公检法都被打倒了 遇到这样的情况 无法可依 工农兵法官也不知道什么法律  自己主观臆断生造出来的一个罪 来处理这些事情的   3 V) u4 Y( _2 `* T- O

; s; |7 K. O. @, f" P. T0 V真要定比较符合伤害罪的构成 就是情节太轻 最多拘留几天了事 还上升不到判刑的地步 派出所自己就能处理了  3 l) k0 A) H5 H: V. i
( R: o! ?  S- H" B9 c, O1 G3 J* F
个人支持修改强奸罪 应该把妇女改为他人 这里他人就可以既指男性也指女性  貌似卖淫嫖娼罪就是这么定的 所以同性组织卖淫给同性一样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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