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华同
搜索
黄金广告位联系EMAIL:[email protected] 黄金广告[email protected]
查看: 1684|回复: 5

为律师一个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7-21 10:4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实践中,民事诉讼的审理日期会无限长吗?
: X- q8 r$ o, r1 U( N& p* ?! P我看到一审正常是六个月,经本院院长同意眼六个月,还不行的话,经上级法院批准再延长。但是没有规定再延长的次数和时间。
发表于 2009-7-22 14: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超审限案件是存在的,但不可能无限延长。' k& |4 S$ @3 r) ~+ p, U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于《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对各类案件(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的审限、审限的计算、延长审限的报批等,规定的比较明确。本文仅就该规定的第九条第(五)项规定,在审判实践当中如何理解和掌握,谈些个人看法:
- ~* g8 L% @! j' h8 C. k* w3 H; O- J+ }* N$ L, X4 Y4 g( @: @6 C
  1.该条款规定的不计入审限期间的四种情形或事由,都是应当基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为前提。从规定的字面内容上看,并不包括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特殊需要依职权提起的情形。虽说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是提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等的主要前提,但是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依职权调查事实或调取新的证据等时间,也应该列入不计入审限的期间。例如,当事人虽无争议,但其实施的民事行为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的情形,或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等事项的,则也不能不查。有些调查的事项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因此,笔者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也应当列入不计入审限的期间。因为,人民法院只有通过一定的调查取证工作,才能发现及确定有无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的事实和相应的证据。同样,法院调查的证据也应当在“延期审理”的预备庭或庭审中交由当事人质证认可。- w) H3 q% b2 i" `9 {

' f. i! j) f8 |+ }! }  2.应当注意的是,该条款在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等情形或事由时,没有限定在案件的一审、二审程序在适用上有何区别。虽然该条款规定有调取“新的证据”等,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则》的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明确“新的证据” 在一、二审程序中都会存在。因此,该条款的审限规定在一、二审程序的案件中,均可以适用。' X$ R8 M, C  Q5 T

; M+ B1 w6 z/ l! X4 w4 a  3.针对上述情形和事由的“法院决定”是否延期审理的审查决定期间,是否也在不计入审限期间范围呢?一般理解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法院决定同意或不予同意延期审理的情况,同意延期审理的自然有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等工作实施的期间。不予同意的则没有这些工作实施的期间,原则上也不存在不计入审限的期间。二是在审查、决定的程序上,一般应为如果审查决定的结果是不同意的,除重大、疑难案件外,合议庭审查、评议、决定即可。如果合议庭决定的结果是同意当事人申请的,还必须提出“延期审理”的“一个月之内的期间”,而后经庭长审核后报院长批准。这样,合议庭、庭长、院长的审查直至做出决定的时间,都有可能影响原开庭审理的时间,是否也应不计入审限期间?因为,办案法官对当事人申请的审查、评议决定,庭长、院长审核和最后批准确定等工作,不但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还可能因为其他案件的开庭、评议,开会等不能及时进行。因此“法院决定”的期间应当不计入审限期间。
2 G9 f( Q9 N% B
6 \% T  Q' O6 E! |; g: q  在审判实践中,往往容易忽视的是:1.办案法官及合议庭在审查、评议应不计入审限期间的具体内容时,往往对该项期间没有提出具体意见或作出明确决定;2.许多法院尚没有建立该项审限期间的管理规范。据笔者了解,许多民事诉讼的具体案件中都存在这种情况,并由此造成一些案件的不当延期或不当超审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2 18:3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真是理论加实践的通才啊8 y" @) f' I9 j2 `! Z

' T  s6 B  F1 O, @) V. y3 B& u8 j要是我有楼上得水平,司考也不愁了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4 11: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真是理论加实践的通才啊
( ^5 N  _8 n) L/ B% K3 q
0 F! z% G$ j% h- ]! b) Y2 c0 `要是我有楼上得水平,司考也不愁了把8 v. j3 n1 X2 {
天堂地狱 发表于 2009-7-22 18:30
# F# X6 S* d0 \+ e4 ]
) k4 F% {, C; D# N  T2 O3 t
你也可以做到的,你其实不比任何人差,别人能过的司法考试,为什么你不能过呢!
0 s, K# t: G; K4 W; g' K$ |* B' ~4 K
找出原因,加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8-9 20: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说的翔实,具体,自愧不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9-25 22: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审是15个月。。6+6+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华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同志

GMT+8, 2024-11-18 07:26 , Processed in 0.078092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