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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介意和已婚的人在一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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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8 10: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身边的朋友和已婚的人分开了,他把自己整整的二十岁都给那个人了。( o6 w2 `# A, k- M
朋友逼迫自己相信了他说的所有的谎言,只是默默的爱他,而他一点也不觉悟。
" ]- b1 o! y& m; b, y这些年朋友一个人过了所有的节日,最后还是为他不值:6 B1 i2 v# U* b% }( R1 S4 U
分手理由无非几种:
, G5 f; U& z2 H% K/ D9 g1找一个对你更好的吧我什么都给不了你(虚伪之极,谁要你什么了)8 V2 X# N8 Y0 n
2我们在一起不合适(理由也说不清)
$ t, s+ B5 h! t  |% F欢迎大家补充 ;)
发表于 2010-2-18 11: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和人总有缘尽的一天 这是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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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8 17: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是情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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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4 19:4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要看是个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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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4 21: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爷对当二奶没兴趣,结婚的避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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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5 08: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部分同志因各種原因壓力,無奈的選擇與女性結婚,特別是30歲以上的人。
1 _$ V0 q- ~. g8 u6 J6 F  那時候的社會氛圍與現在不同,而且30歲以上的人,他們接受的教育(家庭、學校、社會)也與現在區別很大,這些請理解。如果大家僅僅從自身去評論一件事物的時候沒什麼,可如果僅僅從自身的觀點去評論整個現象,那麼就會出現偏頗。
0 f6 l1 y0 Z& y/ k1 y- |
7 M9 q9 b: w$ L) Q0 b# R' d  我個人是不會接受有婚姻的人;但可以接受有過婚姻的。$ U7 t- E8 C: i7 }$ w/ C7 I- l7 N
  如果當初結婚是迫於壓力無奈的選擇,那麼你既然想要你的愛,就應當給於別人相對完全的空間;而不是處于連“二奶”的地位都沒有。
/ s- M, c' N; g& z( J. _
5 f* b7 h( o# ^' o( X8 W6 P  至於樓主說到的分手理由,那不是有婚姻人的專利,也不是GAY的專利。
# j/ g$ U9 I+ c+ c% m* l! I  那已經是全世界分手的“最好”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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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25 09: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是万能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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