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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版主帮我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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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0-3-20 11:08:00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4-10-11 00:22 编辑 3 `% J  U" K- r3 ^3 d: R* k3 V

" ]! t8 D! P: r' V0 @麻烦版主帮我删帖!麻烦版主帮我删帖!麻烦版主帮我删帖!麻烦版主帮我删帖!麻烦版主帮我删帖!
发表于 2010-3-20 11: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与一个从事法官职业27年,专门审理离婚案件的法官沟通过协议的问题。她说,不知道别人怎么看,如果她审的话,对于此类协议,诉讼中一概不认。因为要看当下的情况,做判断,而不是完全的民有私约如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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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19: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吗,意思是这类协议签了在法律上没有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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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19: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财产公证这些呢???都没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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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20:2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法律上这份协议是无效的,也就是说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文书。2 z% h) |- s( \1 U2 K8 Z,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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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只是想形式婚姻我建议只对财产部分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婚后的财产分割也要按婚姻法相关内容进行。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这个协议也可以签,只要双方认可就可以,因为这样可以在日后需要离婚时可以根据这份约定协议解除婚姻关系。
- P: O7 C1 M( O% g2 p1 }2 u) j, i- ]" z  ?+ K, N& n; @
其实我认为形式婚姻没有必要搞太详细,毕竟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就算不是夫妻,也应该如朋友一样,在钱物开支的问题上不要计算的很细,比如在一起吃饭买个鸡蛋都要一人拿一半的钱,这样长时间下去可能会滑向离婚的边缘,在则不建议要孩子,一旦离婚对孩子的影响很大。形式婚姻中双方的关系应该是朋友,朋友在一起也应该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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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23: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api007 于 2010-3-20 23:34 编辑 $ X. y" L( M, o# U' }$ u

& m6 N$ [! r. B+ ?4 i形婚最头痛的就是财产的问题。婚前财产可以公正“私有化”,那婚后的部份就算有了协议也无效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打个比方经济个自独立,男方要还房贷女方不出钱。可是要是离婚,婚后部分的房财还要分女方一半。这样对男方来说是不是不公平?类似这样的问题法律上有什么办法解决吗?如果写成离婚协议,约定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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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1 07: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来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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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1 13: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膜拜……好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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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5 14:50:41 | 显示全部楼层
私人协议在离婚的时候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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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8 13: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形婚这块,我个人觉得,协议最好是君子协议,也就是说,这个协议不应该以法律为依托,而应该以道德为依托,双方信首承诺。所以,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双方为人很重要。财产方面,一定要独立,房产、各方面都要独立,子女方面,要以父亲和母亲的角度去尽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两人的关系应该是朋友关系,因为大家是为了同一目标,所以久了也应该像亲人一样,而不是什么都按协议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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