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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造谣说我有“艾滋病”,也有网友造谣说我是个“卖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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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1: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热干面 于 2010-9-18 00:55 编辑 $ {  w6 `* q4 ^0 R0 v

# K* |+ W! b7 @! G1 a以前我在武汉交友的时候,因为在论坛上发了自己的照片,有些网友心理扭曲,就造谣诽谤我!/ G  L0 l! T4 x( y- o% F
我交友的内容是:“本人25/176/63/,在汉口工作,有自己的住房。照片是最近才拍的,希望见面之前也能先看看你的。我找长期稳定的朋友,最好能搬来跟我一起住,谢绝419和MB,不诚勿扰!”
( Y4 g: {+ b9 r可是有些网友可能遭到过我的拒绝,也可能是心理本身就很阴暗。他们在论坛上发帖子造谣说我有“艾滋病”,也有人造谣说我是个“卖淫”的!
% q( f8 a" ]* @0 r+ D4 R% b本来我想“清者自清”,不用去理会他们。可是结果许多网友居然都相信了他们的谣言,给我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和影响!
! R1 Z/ q. ]3 s. A& g我并不是在乎那些造谣的人,只是他们的谣言影响到我交友,并且很多人都相信谣言,对我怀疑和提防。0 o. K" }" D: k; q4 \6 z
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那些造谣的网友是谁,他们都是匿名发帖的,我投诉无门,不知道该如何澄清才好?1 k3 A" z% X: O6 r( h* y8 j
发表于 2010-9-15 12: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具体的人和证据,可以以损害名誉权起诉他 ,严重的话可以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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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12: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具体的人和证据,可以以损害名誉权起诉他 ,严重的话可以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v% j) M. U
jckun2006 发表于 2010-9-15 12:05

% w; W% y4 h8 F' O2 s5 M9 R
! v' T  H4 r5 o. f& U5 O. q
6 d2 I, M: W% L( H5 g可是他们都是匿名发帖的!我不知道他们是谁啊!8 G! F' G9 X& O" c1 [8 H, z. Y: q6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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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2: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就要保护好自己,不要轻易暴露,否则最终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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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9: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水是越搅越浑,黑是越抹越黑。% U( e1 e$ X! ^5 F' w
& o+ M; t  `/ U5 F+ |
不要理睬就是了,看样子你在当地也算是名人了,不然怎么会这样。2 I4 x: X$ ^$ d7 _& m7 O. r4 O+ [

; p! [) v. Y3 f3 b( ~  V7 x1 o解决办法如下,请管理员把该帖子回收,保留留言IP,必要时候可以追查。调整心态,面对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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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20: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水是越搅越浑,黑是越抹越黑。
$ T- _9 |9 k% O% ]! u4 c) Y6 ^( s* T& j: k9 J, g
不要理睬就是了,看样子你在当地也算是名人了,不然怎么会这样 ...$ A2 E% |/ F1 K% d0 i3 F2 d" F5 c, c
★舞、 发表于 2010-9-15 19:32

0 \6 P/ N& Y5 i$ @8 E) x( }7 p  w- o3 G4 i! G# N( J' W3 @9 m

- T- h% u. M( K2 Y; l" Z我不明白你有什么资格做论坛的“首席行政官”,但是你毫无证据的判断我是“名人”,并且还判定是我的责任!/ Q! ]; t  E$ X  C7 g
所以我觉得你根本就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你和那些污蔑我的人有什么区别?你说的那些话也是在“污蔑”我!9 t3 `- J, ~* z0 a8 _
“清者自清”不应该是一个法律人士说出的话!因为法律讲究的是证据!
: e7 c9 f8 k! E8 C8 H- o所以说你很外行!而且还凭自己的推测随意污蔑别人!你根本就没有资格在这里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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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块发表这样的回帖确实欠妥!!  发表于 2010-9-15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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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13: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觉得你可以定罪量刑的话,你可以去闹,去吵,去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你觉得可能吗?从你说的话就知道你对法律七窍只通六窍。  G: m: w8 C/ S
4 N, U. R7 o$ I6 F
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必定有其原因,你如果觉得我也污蔑了你,构成犯罪,侵犯你权利的话,你可以连我一起起诉。
! c" a" u9 N5 \1 |  G. a0 g1 r- l; f) ]! ~
名人在司法解释上是指当一定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如果你要曲解,那是你自己的事情,还有不要一上来就扣帽子,这不是那个红色年代。& Q$ `/ w: R+ j/ }

8 k% z/ s) ~  _在发生纠纷中,不是一定要通过法院等机构才能处理,我坚信我说的处理方法是最正确的,如果你觉得不对不好,你可以完全不听。
" m& E; `) R0 T5 Y& i- T" d
9 ?* {6 M2 _+ x: J6 E9 F关于责任的问题,我帮你划分了吗?而且你既然发帖就应该想到会有各种各样的回帖,你就有了应对的义务,不是说所有的和你不同意见的就是诽谤,侮辱。(况且有些东西还是你自己理解的。)
; V3 \. m$ B* V8 ~" `5 K# U8 ^% Z1 N
4 b1 h$ H5 m- A- F) V只有外行人才会觉得人人都在侵犯自己,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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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肤浅,根本就不适合从事法律工作!  发表于 2010-9-16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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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18: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 人家 ★舞、  给的建议很中肯啊; L- q+ P# U  h7 s% i: [  F
你非得揪着名人2个字在这里扯半天
  }9 {" A9 W) g  @4 @% l! E& |没看人家啊给你的建议8 F  I; \* \: f! I$ u
看见没
8 ?( t  q4 ]" H9 B0 Z4 L“解决办法如下,请管理员把该帖子回收,保留留言IP,必要时候可以追查。调整心态,面对人生。”
( A4 v; l) O3 O* C2 p" t9 [* C6 a) T
要是在那个论坛也这样 早没事了
6 N2 b% {. `& N. W4 A4 P{:4_435:}+ l1 f# Y  J( o" S' c  q( o
再者说 有果必有因
0 J6 ]2 @* G, Z2 p8 j/ i5 X我猜没那么简单 % U9 H7 [* `2 \1 m9 k
咋不造谣别人了* m& c7 B& H6 R+ X& C

. h) t( V: v/ D0 t/ a/ A/ v9 _请勿对号入座& J, f2 q% W) e
请勿跨省追捕* H) u9 f: u9 R! p* ~* {
我闪; v) @+ d) s"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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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有果必有因”?你跟那个“★舞、”一个德行!缺乏素质!  发表于 2010-9-16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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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20: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自己的理解偏疵只是你理解的问题,名人我也是名人啊!有什么奇怪的。你连最基本的都听不进去,现在我越来越觉得在其他论坛遇到的也是事出有因,从你回帖的方式方法上来说就比较偏激,而且用一句话就是“得一颗豆,你老是拿着说。”
+ d! T# J8 n" l! B/ E3 U8 {/ L, |6 D
至于我能不能胜任与从事法律工作也不是你说了算,或者换个说法就是说你说并不代表一切。你既然是来寻求帮助,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那是唯一的正确的处理方法。如果你很了不起能把那些人,包括我一起告上法庭那就来吧,我一定让你输得彻底而干净利落。7 y$ _( w* d5 s, |

* S0 ^/ g: z- Z+ m- ]6 @) m2 p不是任何事情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法律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设立。有很多问题与事情是在法律之外解决的。
3 S' K, }( |* M  z1 ]
9 C5 I4 _9 y1 u  x) j
你不要认为你很有素质,本来这里就是平台,任何人都有自己的主见和看法,都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只要我在一天,你没有任何权利让在这里发帖的人走。( c9 |- y) A( c; `, e% [/ B  `
8 b' C1 O; _1 t; N
不要以为你很拽就能走遍天下,这个世界上比你拽的人多的是,看看你自己的回帖在手摸良心想想到底是谁没有素质,对于没有素质的人根本不配谈素质。你来这里不是来寻求怜悯而是来找到正确的出路。况且也不值得怜悯,种什么样的因得什么样的果。有时候不要想当然的自认为是,以自己为中心,你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会有这样那样的评价与说法,当你回想为什么会有人这样攻击你,才是重中之重,也不认为别人是嫉妒羡慕恨而说你这样那样,其实说白了,你就一普通人,可以淹没在人群中没人望你一眼,也别觉得自己是帅哥,凤姐还说她漂亮呢。
/ W3 J3 w8 |& ?' G
: p( a0 P$ P5 G等你明白了,理解了,就成熟了,别像疯狗一样见一个咬一个,因为你要成长成一个真正的男人,而不是抽烟摆几个POSS你就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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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你的言行!我不想和你互相攻击辱骂。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请你自重!  发表于 2010-9-16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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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6 22: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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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H$ H( b+ \  _8 X5 B9 s+ a) E
7 x" z% T7 ~7 T我真的不想跟你这种不懂装懂的人多说了!
4 [6 L) Z/ S6 x你连“名誉权”都不懂,还站在被告那一边,,,算了。
; Z  i! x+ _% N/ A而且我从来没说过自己“帅”,我也从来不自以为是,我说的全部都是实情!0 X3 I9 Z6 {: y
请你不要再侮辱和攻击,这样只会显得你自己很没有素质,也很没有教养!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
9 P' Z6 n' D- O$ m( K8 u0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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