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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造谣说我有“艾滋病”,也有网友造谣说我是个“卖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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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1: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热干面 于 2010-9-18 00:55 编辑
& R) v( u' U$ p4 b8 ^" j/ J7 P+ a% b1 z6 g$ _# q9 l5 E3 l3 T1 T
以前我在武汉交友的时候,因为在论坛上发了自己的照片,有些网友心理扭曲,就造谣诽谤我!8 z4 g0 D" E# [; T6 Y' k
我交友的内容是:“本人25/176/63/,在汉口工作,有自己的住房。照片是最近才拍的,希望见面之前也能先看看你的。我找长期稳定的朋友,最好能搬来跟我一起住,谢绝419和MB,不诚勿扰!”
. i4 L  S8 L5 X- u9 p可是有些网友可能遭到过我的拒绝,也可能是心理本身就很阴暗。他们在论坛上发帖子造谣说我有“艾滋病”,也有人造谣说我是个“卖淫”的!
  ~7 x& k7 G& n& j" `( ^本来我想“清者自清”,不用去理会他们。可是结果许多网友居然都相信了他们的谣言,给我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和影响!5 ?) K9 m% o' R8 R5 ]9 t" p
我并不是在乎那些造谣的人,只是他们的谣言影响到我交友,并且很多人都相信谣言,对我怀疑和提防。
: ?% I' d! z, f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那些造谣的网友是谁,他们都是匿名发帖的,我投诉无门,不知道该如何澄清才好?
2 Z! X% I: Q: U& m, b
发表于 2010-9-15 12: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具体的人和证据,可以以损害名誉权起诉他 ,严重的话可以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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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12: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具体的人和证据,可以以损害名誉权起诉他 ,严重的话可以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s8 s, o, A3 f8 f7 X) m- fjckun2006 发表于 2010-9-15 12:05
: ?8 D  B' L3 A/ S

2 @2 h# H% d8 {$ _2 P' `6 T1 P5 b) H: t% F' v6 r2 _. A+ x
可是他们都是匿名发帖的!我不知道他们是谁啊!
! ]! ~. a1 E2 F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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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2: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就要保护好自己,不要轻易暴露,否则最终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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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9: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水是越搅越浑,黑是越抹越黑。
) y; B# t7 ?( J, x, x9 T) R5 v
0 k& `! D# |$ |  r不要理睬就是了,看样子你在当地也算是名人了,不然怎么会这样。4 O! _" E  X% A9 K2 A' n' ]
3 i4 u; ]! z3 {$ l
解决办法如下,请管理员把该帖子回收,保留留言IP,必要时候可以追查。调整心态,面对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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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20: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水是越搅越浑,黑是越抹越黑。" K8 Q: U4 c0 W! O2 k: r
% P( y/ ?: Q) n+ ?  w0 u
不要理睬就是了,看样子你在当地也算是名人了,不然怎么会这样 ...
- L) ^( W0 t" D★舞、 发表于 2010-9-15 19:32

, y3 x) Y1 ^+ m: q9 f6 @3 l9 h
4 e/ p3 W  X- i% Q/ C
8 k7 m5 c9 |$ l  N我不明白你有什么资格做论坛的“首席行政官”,但是你毫无证据的判断我是“名人”,并且还判定是我的责任!
) r# C; i; v3 w* ^& ]0 |所以我觉得你根本就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你和那些污蔑我的人有什么区别?你说的那些话也是在“污蔑”我!
8 |' [9 c& x0 l4 ]/ A% f3 X& i“清者自清”不应该是一个法律人士说出的话!因为法律讲究的是证据!2 O- @# {4 i' I2 |1 z9 G$ @! r
所以说你很外行!而且还凭自己的推测随意污蔑别人!你根本就没有资格在这里当管理员!

点评

本版块发表这样的回帖确实欠妥!!  发表于 2010-9-15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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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13: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觉得你可以定罪量刑的话,你可以去闹,去吵,去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你觉得可能吗?从你说的话就知道你对法律七窍只通六窍。* @4 Y1 Q, ~8 r7 P) y

; w; H- O4 Q. c! X& B$ L: K9 I* |; N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必定有其原因,你如果觉得我也污蔑了你,构成犯罪,侵犯你权利的话,你可以连我一起起诉。
) y; ]+ c* V( P$ M# [4 i& F4 E( i2 T8 U
名人在司法解释上是指当一定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如果你要曲解,那是你自己的事情,还有不要一上来就扣帽子,这不是那个红色年代。) H8 r9 e, J  Q, t0 m$ H

( S3 t& J, Q. T+ \# ]* K$ [% Q在发生纠纷中,不是一定要通过法院等机构才能处理,我坚信我说的处理方法是最正确的,如果你觉得不对不好,你可以完全不听。% ?* v# A6 t/ ?9 l6 P

% ]8 y# _0 h- o/ S9 @0 F$ D  ]* m关于责任的问题,我帮你划分了吗?而且你既然发帖就应该想到会有各种各样的回帖,你就有了应对的义务,不是说所有的和你不同意见的就是诽谤,侮辱。(况且有些东西还是你自己理解的。); u0 A  `; _6 i. [  T

# r! I/ g; i4 s. T/ Q: Z只有外行人才会觉得人人都在侵犯自己,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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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肤浅,根本就不适合从事法律工作!  发表于 2010-9-16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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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18: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 人家 ★舞、  给的建议很中肯啊
+ z' r- A$ X" F5 y你非得揪着名人2个字在这里扯半天
2 m& G. D' C' ]* P/ A4 C1 |没看人家啊给你的建议
# m! s% l( s& E. O; a% u5 [看见没
7 }5 y9 ]5 S; C) B" `( H  @/ K“解决办法如下,请管理员把该帖子回收,保留留言IP,必要时候可以追查。调整心态,面对人生。”6 [" O4 h3 U  S9 W$ v/ \$ K

& _) |) _. T1 L7 N& g0 O要是在那个论坛也这样 早没事了/ N/ O! Q4 @, l
{:4_435:}
& ]8 i. t" Q$ F! k再者说 有果必有因
+ E% w7 Z. _% F, Y我猜没那么简单
3 b7 k$ U+ `) \" l/ \咋不造谣别人了7 j* i# ~" G& t# O- {0 ]- A1 A% Q
; j% `) h% B+ R8 Y& g0 V1 ~/ d+ ?& K
请勿对号入座
/ L" v2 f& Z' r. q8 y请勿跨省追捕* t/ U% G1 Q4 `5 F/ m; h. g
我闪
1 ~  m* B& ^, i: A3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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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有果必有因”?你跟那个“★舞、”一个德行!缺乏素质!  发表于 2010-9-16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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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20: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自己的理解偏疵只是你理解的问题,名人我也是名人啊!有什么奇怪的。你连最基本的都听不进去,现在我越来越觉得在其他论坛遇到的也是事出有因,从你回帖的方式方法上来说就比较偏激,而且用一句话就是“得一颗豆,你老是拿着说。”
% Z  o- z% N8 S  B5 H
/ {! j# D3 `5 z3 ~  |; t  u  J至于我能不能胜任与从事法律工作也不是你说了算,或者换个说法就是说你说并不代表一切。你既然是来寻求帮助,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那是唯一的正确的处理方法。如果你很了不起能把那些人,包括我一起告上法庭那就来吧,我一定让你输得彻底而干净利落。
8 g' h7 Y% ?% T; U, ?, U; W9 n& x; G) n: B
不是任何事情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法律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设立。有很多问题与事情是在法律之外解决的。

7 @" a0 x, e5 b6 k/ J& y1 Y
0 X6 P$ \1 o* _4 ]" M你不要认为你很有素质,本来这里就是平台,任何人都有自己的主见和看法,都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只要我在一天,你没有任何权利让在这里发帖的人走。* Q) u5 R/ g! r( H' h' C7 w) @

! }' j3 X. \/ Y0 W1 C6 Z不要以为你很拽就能走遍天下,这个世界上比你拽的人多的是,看看你自己的回帖在手摸良心想想到底是谁没有素质,对于没有素质的人根本不配谈素质。你来这里不是来寻求怜悯而是来找到正确的出路。况且也不值得怜悯,种什么样的因得什么样的果。有时候不要想当然的自认为是,以自己为中心,你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会有这样那样的评价与说法,当你回想为什么会有人这样攻击你,才是重中之重,也不认为别人是嫉妒羡慕恨而说你这样那样,其实说白了,你就一普通人,可以淹没在人群中没人望你一眼,也别觉得自己是帅哥,凤姐还说她漂亮呢。  V6 b& E7 m3 i' Z$ C+ g, Y5 i0 D
: y- r1 s5 O3 k% L  m& s
等你明白了,理解了,就成熟了,别像疯狗一样见一个咬一个,因为你要成长成一个真正的男人,而不是抽烟摆几个POSS你就是男人。

点评

请注意你的言行!我不想和你互相攻击辱骂。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请你自重!  发表于 2010-9-16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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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6 22: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舞、 的帖子1 K' E! ?6 t9 c+ i
8 o- K, s7 k! ]' Q4 `- o& N
我真的不想跟你这种不懂装懂的人多说了!
' M, u4 t/ I' C+ a# s3 l! p你连“名誉权”都不懂,还站在被告那一边,,,算了。
: T- N" v& E3 q而且我从来没说过自己“帅”,我也从来不自以为是,我说的全部都是实情!- B3 s- k! p9 w, _. |" o/ w8 K8 R
请你不要再侮辱和攻击,这样只会显得你自己很没有素质,也很没有教养!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

* o/ {4 Y) @, A6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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