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华同
搜索
黄金广告位联系EMAIL:[email protected] 黄金广告[email protected]
楼主: yanguang1230

与我非常喜欢的一个直男心与心的交流之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2-16 10: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哥们 与其找一个你爱的人 还不如找一个爱你的人 不要让自己陷入的太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2-16 15:33: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与我非常喜欢的一个直男心与心交流之四

本帖最后由 yanguang1230 于 2014-4-10 10:22 编辑 7 b/ k2 U4 y" _$ c2 j/ M; Y

8 G: F/ S: @1 w+ I  ^  b% e) O表弟:11楼讲的有道理,但是,我只为我爱的人抓狂,况且,你是我在下一路口转身,邂逅的男生,我们见面、聊天已经有227天了。从当初的缘分,发展为朋友,是无话不说的。起初我就让他知道我是双性恋,在大学时有过一段长达三年半感情,你说你不仅了解,也能理解,只是我们俩遇到了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所以,现在冷战了。说实话我很爱你,看见你纠结,我特别的难受,我只是顽强争取,希望你兑现我三项待遇罢了。
2 H4 V. X! T) @" H9 V& x3 q; j) |3 J! _4 f5 z$ R. I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2-17 22:16: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与我非常喜欢的一个直男心与心交流之五

本帖最后由 yanguang1230 于 2014-4-10 10:22 编辑 ( c5 R4 a; F- B7 @3 J, ?+ b

+ H7 X# j: `5 {4 {9 Y) F9 G表弟:我只喜欢你—我表弟,对其他人没有一点感觉,这就是天命,我信的,所以,我坚持不想放手。当然,也不想看到你太难受,对我要的“三项待遇”我们俩可以在商量咯,希望看到双方都作出让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2-18 15:53: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与我非常喜欢的一个直男心与心交流之六

本帖最后由 yanguang1230 于 2014-4-10 10:23 编辑 ' v  e* ]% ]4 H/ @) `4 n

9 E  V. d& w2 W2 w7 P& s表弟:今天,一上班天空就开始下着大雪,在新城西区望着漫天飞舞大雪,思绪万千,你这些天还好吗?!下这么大的雪,你今天不会在室外工作吧,希望不在唉。今天距我们开吵有一周时间了,我们有一周没有聊天和见面了,此时,我感到对你的“嗯嗯嗯”丝毫没有弱化。我怎么了,这次喜欢你的程度超过了我前男友。我现在有多少话要对你讲。是啊,我们开战太突然了,使我满腹的心里话无法倾诉,12日那天你如果能听我的话,安排时间见我,当面聆听我的心里话,或许我们不会进入冷战。还有当天下午你发短信让重找一个男朋友,并且还为我加油,让我气晕了。我喜欢你,是缘分,是苍天的安排,哪能随便就换一个的呵,你当时没有考虑我的感受(一般直男抑或就不会去为你作想),就简单的让重找幸福,试想让你换掉你女朋友,你同意吗,能很快换掉吗?所以我当时没有好言给你,就对你所谓的传统和忠诚进行了一阵骂,我知道我的话说重了,让你伤心了。在这里向道歉,你要原谅我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21 12:38: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生命中也有像你表弟一样的一个朋友,遇见他,是我们的荣幸,好好把握分寸,那种情才能长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22 10: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青涩的一个男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2-24 12:4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与我非常喜欢的一个直男心与心交流之七

本帖最后由 yanguang1230 于 2014-4-10 10:23 编辑
5 L# ~, R/ U" w; R+ _. `, ]/ K% N0 U2 \: @
表弟:今天是我们吵闹相互不理睬对方的第13天,这13天我感觉很漫长,当然,我也在反思我们的感情,看是那里错了。我实话告诉你,我这240天,可以说我天天都想你,我不想在苦苦的支撑了,不想在折磨自己了,我承认这场为喜欢和爱的保卫战是我输了。在喜欢就放手和真爱就喜欢到底的二者之间,我选择了后者,就真爱就喜欢到底。我们同意你对我们关系的定位--我们做好朋友、好兄弟,这是今后我们相处的基本定位。不过,我仍然关心我的待遇,对于你曾经给我的承诺和我要的三项待遇,我们可以就此内涵和外延进行协商,如果你能表示给我最大化,你相信我会主动化解我们目前的危机的,我真不舍得让你难受,也希望你不舍得我难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3-13 12: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与我非常喜欢的一个直男心与心交流之八

本帖最后由 yanguang1230 于 2014-4-10 10:24 编辑
( ^: n3 G  U4 ]+ O1 w7 |# X( ^: L4 M9 N* c9 S; e
表弟:本来不想在打破你平静的生活,我们之间应该是干净的结束了,但是,我想起了我们俩的约定,就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我们会一直是朋友,所以,我又鼓足勇气与你联系了,当然,这次就依你了,我们重新做朋友。从2月12日与你闹开,导致发生冷战,至今已经过去一个月,这一个月对我来说是多么的漫长,特别是起初那些天,我真的快疯了,我想过辞职到外地,还想过“投入大海的怀抱”慢慢化为海水。随着时间的推移,心态稍许坦然了。现在冷静的想想,主要是我不对,太自私了,不应该把多元化的性感情强加于人。尽管在感情或性爱问题上永远没有对错,但是,我还是向你道歉,请求你宽恕!
/ e8 ^8 A+ `- c' n, A4 h8 d+ ^    从我们邂逅到今天有265天了,在这265天中,我们见面也就5次,偶尔在扣扣上聊聊工作和生活,说实话我对你不甚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相处中,我一味凭着自己感觉来推进我们的感情关系,不仅对我们的今后进行定位,更多的是效仿我与前男友相处的经验,秉持“彼此感情简简单单就好”的理念,在精神上,既把你当作偶像,又就把你当成我前男友,想让我们的关系快速发展到我与前男友的感情阶段,并非常向往激情生活,而很少考虑你的感觉和接受度,以至于我们陷入了冷战。2月12日那天你如果能安排时间见我,当面聆听我的心里话,或许我们不会进入冷战。还有当天下午你发短信让重找一个男朋友,并且还为我加油,让我气晕了。我喜欢你,是缘分,是苍天的安排,哪能随便就换一个的呵,你当时没有考虑我的感受(直男抑或就不考虑我们的感受),就简单的让重找幸福,况且,我强调过,这种分享感情的事情应该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了,所以我当时没有好言给你,并对你所谓的传统和忠诚进行了一番批驳,我知道我当时的话说重了,也伤了你的心。这些都是我的错。4 r) O( V0 x* n- S+ r+ f
回顾过去,我感到由于我们缺乏了解,缺乏感情,缺乏共识,才导致我们现在的僵局。经过深入反思,现在我的思维有了新变化:一是当初我把你纯粹当作我前男友了,成为我追捧的男神,好延续过往的感情。现在才知道,你与他除了外貌很相似,性格和心态存在差异。二是为顺应当下流行男生可以有基友,女生可以有闺蜜的“变态”,我提出我们做朋友是必须的,努力向基友发展,现在看来没有错,基友就是男性好朋友,并非同性恋。基友的概念百度上解释的很清楚,指关系特别好的同性朋友。三是关于触碰雷池,也就是我要的“三项待遇”(抱抱、亲亲和kj),是你口头承诺的呀,那天你突然否认,让我难受至极。其实,对“三项待遇”你不要看得过重,我们可以把他作为一个想法,亦可以看作是终身愿望。不过我还是想你能兑现承诺,哪怕就其中一项。四是我只图你心里明白,我是真心喜欢你、永远喜欢你,这就感到很值了。在这里要说明一点,我对你的感情是纯洁的,没有一点权钱交易在里面,更没有恶意,我保证。
6 M; r- U( k" j5 Y- a    这些天,我一直在等待你妥协,希望等到你的消息,现在看来只能成为泡影,让我彻底绝望。与此同时,也验证我一个同学说的一句话“直男他照样他的生活,是不会考虑你痛苦感受的”,这或许就是天性唉。我脑海中不断回荡着你最后跟我说的话:现在咱们做朋友做兄弟真的很好很好!希望哥能够理解我。我想我现在理解也不算迟吧。因此,我决定主动向你低头,求你给我机会,我们重新做朋友吧!做一个相互包容并快乐的朋友。好吗?!!
  T1 S( |, L- Y% {9 q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3-14 11:5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与我非常喜欢的一个直男心与心交流之九

本帖最后由 yanguang1230 于 2014-4-10 10:24 编辑 " u# I  M) X& |: \; s4 O
7 U9 U7 ]3 U8 A2 {, Z; J# k% N
我表弟看到我3月14日交流日记,是这样说的:“嗯嗯、我心里一直对哥哥你真心地感谢的、也一直把你当哥哥来看待的!”看来当兄弟和朋友应该没问题咯,希望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14 13:41: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只是你一厢情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华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同志

GMT+8, 2024-12-23 18:57 , Processed in 0.056875 second(s), 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