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的回贴值得楼主品味。冲动是魔鬼,之前的是是非非就让其随风而逝。变相施爱与恶性索爱或许正反映了人的某种劣根性。。。。。。无需追恨当初自己决定的摇摆,静下心来,抛舍不属于自己的情和爱及其所积淀的物资储备。。。。。。MAN,大度,从头选择,从头来。毕竟彼此爱过。5 g8 k2 \, u# V0 l" Z;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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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观点:本不该多的电话,也许是对方的一种关心与不舍。不清楚具体状况,仅就“电话”说“电话”。2 J7 _" x5 H0 H$ A' `
至于骚扰到家人,我觉得双方平静下来,好好协商解决。如果是我,我会归还他所有东西。因为已背弃对方,一些对方给予的东西除了物资享受,似乎没有任何纪念价值。若归还完毕,对方仍恶意骚扰,我觉得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可以采用不完全露面的方式去邀请舆论的加入。当然,这是迫不得已的下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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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9 ^) ]% f% u2 }3 j, a% i, H! Qp。s:对“舞”的热心回贴给予红包50分的奖励。希望更多的会员发表自己的观点,帮助需要帮助的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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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b0 @# l. }. l; C7 c[ 本帖最后由 机器人 于 2008-12-1 21:06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