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华同
搜索
黄金广告位联系EMAIL:[email protected] 黄金广告[email protected]
楼主: 嘉诚

已删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4-29 16: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怕个吊呢,跟这样的人在一起自己都要郁闷死还那里来的快乐哦,换了我的话他死定了.妈妈的B,他要找公司就让他找,怎么拉,同志犯法了吗.操!我们公司全部都知道我是G,还有很多人帮我介绍朋友呢,额,这样的情况怎么换到你们身上就完全不对拉,你怕他个吊啊,把他给你打的电话还有短信拍下来,找你们同事或朋友说出被他骚扰的事实.然后拍下来,你就去他所在的公安局报案 理由是:恶意骚扰 知道为什么选他所在的单位吗,就是为了告到他没工作,其实按一般的是在事发地公安局告.然后要求他们局立案 如果他们不立,那有好戏看了,你直接把这个事情投诉到他们那个市局的督查那里.要求立案 反正你都举证了 要他赔钱而且还有道歉 现在经济这么不好,这么好开口子的事情,你还怕成这样,晕,让他去找好拉.还有 你如果可以取证到2年前他传染性病给你的证据 你可以让他给你陪医药费 如果你索赔成功那我告诉你,这个时候换你骚扰他的时候了,妈的,这么贱的男人搞他不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9 16:3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uannishi 于 2009-4-29 16:55 编辑
2 E! k4 x% X5 C" H5 h5 r" T& ]5 a
看到大家都是劝分的帖子,说句实话,我很不解,因为我原以为有些人会读得懂一份变态的在乎.请注意,中心语还是在乎,只是过度畸形致使对方生厌罢了...但谁没有错了,如果是因爱而错,为什么不可以去帮助他一起改正呢?就像一 ...( A0 A9 @/ S& d& _
机器人 发表于 2009-4-3 14:05

" e! j/ p4 r5 o# E4 K1 M8 R我完全不同意你上面类似中庸主义的发言,不管对方是多么的在乎对方才导致行为过激而导致产生厌恶.我想一个同志群体不论你的生活状态和你在整个社会群体的状态是怎么样,但最底线的东西是需要保障.你自己可以不计较,但你绝对要保障家人 还有朋友 以及你的行为在这个社会中所产生的影响 ,你自己死了都OK 但你绝对不要死臭了还要去熏别人 去妨害别人的正常生活.只要这个最低线一但打破,那OK,我建议LZ拿起法律来保护自己和家人.而从LZ事实的呈叙上都说明他的家庭和朋友受到影响了 ,比如:那疯子给你妈不停打电话拉 (我想说句,你这样不停的打,换了是你妈,你妈还有没有安宁日子过啊.真他妈,妖是他妈妖生的 人是他妈人生的 人妖是他妈妖人生的) 比如:那疯子 给他朋友打电话骚扰啊 还要吵去他们公司啊 这些都严重的影响了社会其他个人或群体的日常生活 LZ你完全可以去告他了,因为这些都是既定的事实了.  
* C6 y. F& n  k- {还有楼上的你还是什么参仪员 仪员 你配来评论吗 你连基本的一个自然人的社会中的道德标准你都看不清楚了,其实"读者"这个杂志一直以来都很受我的喜爱 但发现长时间看多了它上面标旁真 善 美的文章看多后,我觉得自己也真的是变得 多愁善感 可是我回头想想那些事情又多少是真实 有多少是虚构 那又有多少真实的事件能发生在当代的这个社会,我想正是因为那个几率超低,所以"读者"上那一个个描述的真 善 美的故事成为经典 在现在能发生在你身上吗 呵呵 用客观的标准去看问题就OK 楼上的你该洗洗脑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9 16:50:52 | 显示全部楼层
52# xuannishi
2 H) |# @: _4 a# M, O, _) o( ^
4 Q1 m4 a; Q# E: ]5 l- e. V  d0 w0 Y
2 q" k' N8 q' S* r
朋友,下次回帖,记得打标点。* a& e, ~3 O/ L( E' v
我看你的回帖,意思大概懂,但是很费脑~~~
. R" ?) B$ [9 W, ?标点的重要性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9 17:5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不错,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9 18: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赶快离开他,不要让自己越陷越深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30 02: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会为爱而修饰自己但绝对不会改变自己,人品是与生俱来的不会因为爱而有所改变,奉劝楼主不要犯原则性错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30 16: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断不断,必留后患,看来你是个心肠较软的人,警察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流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30 18: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51# xuannishi & j% a& {# c/ y
0 }* K) B1 b3 V6 D9 g4 l; j

+ }6 R4 C! _: a' k9 s& u- z* u强烈支持!面对困难我们就要决然的对待……还要多懂点法,狗激都要跳墙何况是人呢!在狗还没跳起来咬你的时候我们应该合法的预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30 18: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人很难对付阿~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30 19: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警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华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华人同志

GMT+8, 2024-11-17 16:33 , Processed in 0.055001 second(s), 3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